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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 東 省 汕 尾 市 中 級 人 民 法 院 復查聽證通知書 (2017)粵15民申1號 林壯育: 關于你與廣東金田建設有限公司、陸豐市富成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因買賣合同糾紛,廣東金田建設有限公司不服陸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汕陸法民二初字第4號民事判決,向我院申請再審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該申請本院已立案審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案定于2017年8月24日周四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立案庭調解室舉行復查聽證,希你做好有關舉證準備,并準時出席。 二、本案合議庭組成人員為:審判長廖永杰、審判員彭曉春、審判員施偉強。由廖永杰擔任本案主審法官,書記員麥景亮擔任本案記錄。 三、你無正當理由不出席聽證的,不影響聽證的如期舉行。 四、雙方當事人均可依法委托1-2名代理人參加聽證會,但需提供有效的授權委托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廣 東 省 汕 尾 市 中 級 人 民 法 院 復查聽證通知書 (2017)粵15民申1號 廣東金田建設有限公司: 關于你司與林壯育、陸豐市富成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因買賣合同糾紛,你司不服陸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汕陸法民二初字第4號民事判決,向我院申請再審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該申請本院已立案審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二、本案定于2017年8月24日周四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立案庭調解室舉行復查聽證,希你司做好有關舉證準備,并準時出席。 二、本案合議庭組成人員為:審判長廖永杰、審判員彭曉春、審判員施偉強。由廖永杰擔任本案主審法官,書記員麥景亮擔任本案記錄。 三、你司無正當理由不出席聽證的,不影響聽證的如期舉行。 四、雙方當事人均可依法委托1-2名代理人參加聽證會,但需提供有效的授權委托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廣 東 省 汕 尾 市 中 級 人 民 法 院 復查聽證通知書 (2017)粵15民申1號 陸豐市富成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關于你司與林壯育、廣東金田建設有限公司因買賣合同糾紛,廣東金田建設有限公司不服陸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汕陸法民二初字第4號民事判決,向我院申請再審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該申請本院已立案審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三、本案定于2017年8月24日周四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立案庭調解室舉行復查聽證,希你司做好有關舉證準備,并準時出席。 二、本案合議庭組成人員為:審判長廖永杰、審判員彭曉春、審判員施偉強。由廖永杰擔任本案主審法官,書記員麥景亮擔任本案記錄。 三、你司無正當理由不出席聽證的,不影響聽證的如期舉行。 四、雙方當事人均可依法委托1-2名代理人參加聽證會,但需提供有效的授權委托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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