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廣東省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粵15執547號 陳小軍: 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2000)汕中法刑初字第50號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因無其他方式向你送達,現向你公告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消費令、當事人繳款通知書、終結執行裁定書等法律文書。即責令你履行(2000)汕中法刑初字第50號判決書確定的法律義務,如無法履行,應向本院報告你近一年的財產狀況并限制進行高消費。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廣東省汕尾市城區騰飛路78號執行一庭 郵 編:516600 聯 系 人:陳松林 聯系電話:0660-3366445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