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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粵15執異24號 余秋生: 本院審理的案外人余玉琴與申請執行人大中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被執行人余沛倪、黃招宗、余秋生債權轉讓糾紛執行異議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21日作出(2023)粵15執異24號執行裁定,裁定:駁回異議人余玉琴的異議請求。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向你送達上述裁定文書。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廣東省汕尾市城區騰飛路78號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三庭 郵 編:516600 聯 系 人:蘇法官、何助理,聯系電話:0660-3378311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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