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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豐縣人民法院(下稱“海豐法院”)充分發揮訴源治理機制,采用訴前調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多宗涉企糾紛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近年來,海豐法院不斷探索完善訴源治理機制,堅持踐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在涉企糾紛中堅持將訴源治理與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有機結合,做到能調則調,降低企業訴訟成本,鋪就便企服務“快車道”。 “訴前調解+司法確認” 優化訴前糾紛處理機制 原告某服裝有限公司訴被告楊某某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原告多次向被告供應服裝,經結算被告尚欠原告貨款33萬余元,原告多次催討未果,遂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案件分流至特邀調解員后,調解員及時聯系身在外地的被告前來訴前聯調工作室進行調解,被告對原告主張的事實沒有異議,但表示資金困難,愿意分期付還。最終在調解員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分期付款的調解協議。 為賦予調解協議的強制執行力,在調解員的建議下,雙方共同向海豐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海豐法院經審查后依法作出調解協議合法有效的民事裁定。司法確認作為訴調對接新機制,讓矛盾止步于訴前、消化在訴訟之外,能降低訴訟成本,減輕企業訴累,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送達+調解”新模式 促企業雙方矛盾高效化解 原告海豐縣城東某五金店與被告海豐縣某不銹鋼鋁合金加工店產生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立案后,海豐法院立案庭送達組根據案件標的額小的特征,為方便在送達時當面開展調解工作,決定不采取電子送達,而是主動上門送達應訴材料。 送達組工作人員聯系上門后,以勸和的形式說服被告主動履行,經做思想工作,被告通過微信還清原告欠款,原告確認后即時向海豐法院申請撤訴。 在優化營商環境的過程中,海豐法院將化解矛盾擺在前面,優化“送達+調解”模式,對于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爭議金額小的案件,將送達工作與調解工作有機結合,促成多宗主動履行的案件,有效提高送達效率和糾紛化解成功率,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全面提升司法服務效能。 訴前調解快又好 妥善化解系列物業糾紛案件 自2023年以來,海豐某小區業主因不滿意物業管理公司服務質量,拒不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該物業公司分別向70余名業主提起訴訟。海豐法院將該系列案件逐步分流至訴前聯調工作室化解矛盾。 調解員本著減少訴訟案件、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服務意識,耐心向每位業主講解法律規定,并約見物業方代表與業主代表進行溝通,努力消除雙方分歧。 經過多輪磋商后,雙方的矛盾糾紛得到妥善解決,物業方在訴前向海豐法院撤回了起訴。 “小物業”牽動“大民生”,物業問題關乎千家萬戶,妥善化解物業糾紛是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一環,海豐法院將不斷完善物業糾紛訴調對接、聯合化解機制,以能動司法促進基層社會治理,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來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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