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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當事人,您好! 請您在刑事申訴時準備好以下材料: □ 1.申訴書原件(份數為:3份) □ ①列明申訴人的基本情況。 a)原審當事人(包括被害人等)申訴的,應列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及有效聯系電話、通訊地址; b)近親屬申訴的應提交當事人和本人上述信息及關系。 □②原審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審裁判文書案號; □ ③具體的申訴請求; □ ④申訴的法定情形及具體事實、理由; □ ⑤申訴的人民法院; □ ⑥申訴人簽名、捺印或者蓋章; □ ⑦遞交申訴書的日期。 □ 2.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A、當事人是自然人的: □居民身份證、汕尾市居住證、戶口簿、護照或港澳同胞回鄉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 B、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 □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②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注冊登記查詢證明 □③組織機構代碼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或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當事人為涉外、涉港澳臺主體時,須提交經公證部門公證、認證的主體材料 □3.(非必選項)當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權委托書原件 □授權委托書,請注明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及相應權限。 □原告為涉外、涉港澳臺主體時,須提交經公證部門公證、認證的授權委托書,或在本院工作人員前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2)代理人資格證明材料 A、律師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師事務所所函原件(載明當事人名稱、案由,不得以介紹信代替) □②律師執業證復印件(驗原件,律師證或者實習律師證過期、換證等期間無法立案) B、近親屬或監護人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戶口簿復印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原件 □②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C、員工代理其所在單位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蓋單位公章的員工證明書原件 □②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原審(含一審、二審、再審審查)判決書、裁定書、通知書復印件各3份(核對原件); □5.(非必選項)證據材料 當事人提交的書證用A4紙復印并整理成冊,如有光盤等其他形式證據亦一并提交,份數為:3份 □6.(非必選項)證據材料清單 詳細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稱、頁數及份數,并在備注欄注明各項材料是原件或復印件及證明內容 □7. 原告(申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原告(申請人)提供被告(被申請人)的地址線索書 從本院官網及本院微信公眾號下載相應文書模板,詳細填寫各方當事人的聯系地址及聯系方式并簽字確認。當事人聯系信息真實填寫,一般不得與代理人聯系信息雷同(近親屬代理的除外)。 □8.管轄 注:汕尾中院受理范圍 (1)對汕尾中院轄區基層法院作出并已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不服向基層法院申訴被駁回的案件; (2)對汕尾中院作出并已生效的刑事案件判決、裁定不服申訴的案件。訴訟材料清單指引(刑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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