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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當事人,您好! 請您在申請司法救助時準備好以下材料: □1.救助申請書原件(份數為:1份) □①列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a)當事人(如:刑事被害人等)申請的,應列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及有效聯系電話、通訊地址; b)法定繼承人申請的應提交當事人和本人明確的關系證明。 □ ②原審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審裁判文書案號; □③具體的請求金額(不得超過實際損失,實際損失以生效法律文書裁決金額為準); □④申請的人民法院; □ ⑤申請人簽名、捺印或者蓋章; □ ⑥遞交申請書的日期。 □ 2.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汕尾市居住證、戶口簿、護照或港澳同胞回鄉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 □3.(非必選項)當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權委托書原件 □授權委托書,請注明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及相應權限。 (2)代理人資格證明材料 A、律師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師事務所所函原件(載明當事人名稱、案由,不得以介紹信代替) □②律師執業證復印件(驗原件,律師證或者實習律師證過期、換證等期間無法立案) B、近親屬或監護人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戶口簿復印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原件 □②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 4.原審(含一審、二審、再審審查)判決書、裁定書、通知書復印件各1份(核對原件); □5.救助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生活困難的證明; 注:一般需要經常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或村組織的書面證明 □6.實際損失的證明材料(或書面說明); 注:生效法律文書裁決金額扣除已獲得賠償或其他救助的金額。 □ 7.(非必選項)獲得其他賠償、救助等相關證明 □8.(非必選項)強制執行的終本裁定書復印件(可不驗原件); □9. 原告(申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原告(申請人)提供被告(被申請人)的地址線索書從本院官網及本院微信公眾號下載相應文書模板,詳細填寫各方當事人的聯系地址及聯系方式并簽字確認。當事人聯系信息真實填寫,一般不得與代理人聯系信息雷同(近親屬代理的除外)。
訴訟材料清單指引(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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