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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當事人,您好! 請您在申請首次執行時準備好以下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原件(份數為:被申請人人數+1) □2.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A、當事人是自然人的: □居民身份證、汕尾市居住證、戶口簿、護照或港澳同胞回鄉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 □經常居住地證明: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或由居委會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證明當事人從某年某月某日至今一直居住在本院轄區,已居住滿一年 B、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 □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②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注冊登記查詢證明 □③組織機構代碼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或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當事人為涉外、涉港澳臺主體時,須提交經公證部門公證、認證的主體材料 □3.(非必選項)當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權委托書原件 □授權委托書,請注明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及相應權限(不得代領執行款項)。 □原告為涉外、涉港澳臺主體時,須提交經公證部門公證、認證的授權委托書,或在本院工作人員前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2)代理人資格證明材料 A、律師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師事務所所函原件(載明當事人名稱、案由,不得以介紹信代替) □②律師執業證復印件 B、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代理的須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同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原件 □②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復印件 □③當事人的委托書 C、近親屬或監護人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戶口簿復印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原件 □②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D、員工代理其所在單位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蓋單位公章的員工證明書原件 □②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E、公民代理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②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推薦的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應當提交推薦材料和當事人屬于該社區、單位的證明材料原件 □③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a.社會團體屬于依法登記設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記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組織;b.被代理人屬于該社會團體的成員,或者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該社會團體的活動地域;c.代理事務屬于該社會團體章程載明的業務范圍;d.被推薦的公民是該社會團體的負責人或者與該社會團體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工作人員。 □ 4.申請強制執行的依據 (1)申請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的: □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省高院生效的判決需附帶生效證明) (2)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書或調解書的: □①仲裁機構出具的仲裁裁決書或調解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②仲裁機構出具的關于仲裁生效和送達情況的函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申請執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債權文書的: □公證債權文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 5.在訴訟中已采取保全措施的,須提供相應的民事裁定書以及保全結果的通知書復印件各一份 □ 6. 原告(申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原告(申請人)提供被告(被申請人)的地址線索書 從本院官網及本院微信公眾號下載相應文書模板,詳細填寫各方當事人的聯系地址及聯系方式并簽字確認。當事人聯系信息真實填寫,不得與代理人聯系信息雷同。 □ 7.管轄 □被申請人住所地在本院轄區 □被執行人的主要財產在本院轄區 注:一審在基層法院的案件由有管轄權的基層法院受理 □8.收款賬戶確認書 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需簽名并按手印確認,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蓋公章確認。且自然人還需提供本人的銀行卡復印件并須在復印件上簽名并按手印確認。 訴訟材料清單指引(首次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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